国外客户问我要邀请函怎么办?最全邀请函办理指南请收好!


经常会有学员问,客户因为签证等问题需要我们提供邀请函或者帮他们办理邀请函怎么办啊?别着急,一篇文章教会你,本文非常硬核,建议收藏起来,需要的时候再翻出来按步骤操作。
01、确认对方身份
有些国家比如尼日利亚、加纳、贝宁等,很难获得中国签证,于是某些骗子就会动歪心思,让你帮忙办理,骗你的邀请函办签证来中国进行不法行为。因此商务部门或贸促会要求你出具担保函,担保你邀请来的客户不会违法犯罪。
那要怎么辨认呢?
第一、了解哪些情况需要邀请函
以下情况需要邀请函原件:
美洲国家
阿根廷、巴西、玻利维亚(邀请方如是公司需提供执照复印件)、哥伦比亚、秘鲁(需提供详细日程)、委内瑞拉、智利
欧洲
爱沙尼亚、奥地利、保加利亚、英国、德国(包含每日的详细日程安排)、芬兰(内容包括计划停留时间、停留目的和日程安排等)、荷兰、葡萄牙、瑞典(含行程安排)、瑞士(和行程安排)、西班牙、希腊(和日程安排、如组织者非希腊本土,还需提供希腊承办者确认函的传真件)、匈牙利(邀请人提供)、意大利、摩洛哥
大洋洲
新西兰(详细日程)
亚洲
韩国、菲律宾、泰国(邀请方如是公司,邀请人必须是董事会成员、在泰国的外国人邀请出具工作证、居留证,泰国公司的当年的注册文件一套)、文莱、以色列、印度。
非洲
阿尔及利亚(经阿国内认证过的,内容包括被邀请人姓名、身份、出访时间、停留时间、访问目的、费用由谁负担等)、埃及(邀请人提供,须有邀请人签字及邀请单位印章)、尼日利亚。
以下情况不需要签证邀请函
复工复产人员(包括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申请赴华随居或探亲;
复工复产人员的其他外籍家庭成员,即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非婚伴侣,如确需赴华,可申请相应类别签证;
在现行奔丧、探望危重病亲属等事由基础上,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第二、筛选客户
如果遇到以下情况,就要多长个心眼
对方表现得异常急切,开口就要邀请函,对产品却一知半解甚至毫不在乎;
对中国邀请函办理异常熟悉,且公司名称带有INVESTMENT;
对方不愿意提供真实信息或者提供的材料有问题;
对方提供了信息之后,突然提出要帮其他同事也需办理;
想要杜绝骗子,有个方法万试万灵,那就是收保证金,不能太低也不能太高,约定在对方出境后退回,并表示为维护双方利益,这笔保证金可签合同。
02
需提供的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且一式两份(以下资料以东莞市为例)
(1)邀请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
内资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外资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复印件。
(2)外国人入境审批表
邀请企业的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被邀请人护照信息
提供清晰的被邀请人护照复印件,包括护照首页、签证页及出入境记录。
注意
签证种类为:M、F,如果曾来华签证页是在客户旧护照上面的,那么旧护照的信息页也需要提供复印件;
护照有效期少于半年的不能申请邀请函和签证。
(4)被邀请人来华记录
如被邀请人曾来华,提供其最近一次来华商务签证页及中国出入境记录的复印件。
如被邀请人未曾来华,需提供其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以及居住国无犯罪证明公证文件原件(需经当地中国领事馆认证)及中文翻译件原件。
(5)邀请单位担保责任书
内容应包括邀请单位与被邀请方的基本信息、来华目的、行程安排及担保责任承诺。
该担保责任书须用单位正式文件纸打印,并由邀请单位法人签名,如是法人授权人签署,需提供授权书原件。
(6)邀请单位中英文邀请函
(7)第三国申请证明:如被邀请人在第三国申请中国签证,需提供其在第三国合法停留或居留的证明文件,并提供《赴**办理签证说明函》。
(8)申请商务邀请核实单分以下两种情形:
若受邀外国人为总公司派遣的技术人员来华,须提供派遣函;
若受邀外国人为公司客户须提供派遣函以及购销合同、海关报关单、提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证明材料(重要:全部材料均需要能体现双方公司名字,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具体贸易合作);
(9)日程安排
(10)其他附加材料:根据国家规定或具体要求,可能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04
办理流程
(1)邀请单位向园区、镇(街)经济发展局提出申请;
(2)提交以上材料报送至省商务厅外事处进行最终审核;
(3)审核通过之后,出具邀请确认函;
(4)客户凭确认函及相关材料到当地中国领事馆办理签证手续。
以下是深圳、广州、东莞的办理指南:
深圳:
http://fao.sz.gov.cn/xxgk/zyxw/content/post_8493.html
广州:
http://www.gzfao.gov.cn/wsfw/lh/content/post_238572.html?eqid=b72e58750000338100000006644b52ea
东莞:
http://dgfao.dg.gov.cn/index/news/10780.html